假如華頓翻譯公司說,出版是為了寫小說、是為了帶領讀者,領略文字之美、是為了完成小我胡想……那絕對沒有說實話……
小說創作只是文字創作的一部份,文字創作則有很多種,對於喜愛創作的人,能夠沉醉在本身編織的世界,是件很知足的事,但顧及實際,人老是要先解決溫飽及自力自主才能去完成夢想,靠著他人的支付而不懂得回饋,一昧沉浸在本身胡想的人也很危險,在胡想和實際的拉拔當中,那些靠創作維生的人,走的相當緩慢。
出版這份工作,不像一般工作是固定收入,最少要等稿子或書出來後,才能拿到報答,那稿子還沒寫完、或書還沒出書這段時代呢?
啥?
出版最少要有收入,而這份收入,可讓創作的人生涯不至於匱乏,那麼,創作的人才可以或許安心,表情才能沉澱,才可以或許有心思在創作上,供給更多的文字內容,讓讀者看到更多的故事翻譯
究竟我們都活在現實社會中,若想繼續從事本身喜好的工作,那胡想與實際之間的拿捏,也要得宜。不是每一個人都是J.K.羅琳,但最少,在創作生命結束的那一天前,能夠多為自己多留一點作品也是好的翻譯
所以說,一小我假如想靠出版賺錢維生,不如換個思慮體例,一小我能不能靠文字吃飯?
此次籌算談談一個對照現實的問題,出版可以賺錢嗎?
有些人可能會曲解,一個從事創作的人,就一向在寫小說,或是在寫書,但前面提到了,寫書的收入其實不固定,若是要養家或養本身,以出版為職業,是有點危險。(固然也有破例,像是九把刀,但他在紅之前的心路歷程,你看到了嗎?)但是以文字工作則又不同了,寫書是靠文字、專欄也靠文字、校潤稿也靠文字、企劃也靠文字,事實上,靠文字而延伸出來的工作可多了。比如說文案好了,或是報社記者,對文字敏感、或是文字邏輯強的人,可以從事這部份翻譯有工作,天然有收入。
所以出版可以說是一份不不亂的工作,可是,透過文字工作又不一樣了。
所以,出書的目地,說是胡想,也能夠,說是為了賺錢,也能夠。究竟結果
引用自: http://blog.udn.com/mttt8280/110982554有關各國語文翻譯公證的問題歡迎諮詢華頓翻譯公司02-77260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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