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位朋侪各人好,我是陳國星,不是李國華,起首,要為近日帶來的社會紛擾對我的家人說聲歉仄,也對關心、存眷這件工作的人致上歉意,林蜜斯過世時,林家怙恃透過出書社以一篇聲明稿,疑將滅亡緣由直指本人,致使本人成眾矢之的,然念及林家怙恃痛失愛女,治喪時代不願再造成對方家族的二次危險,是以,沒有選擇第一時候出頭具名澄清,而是靜待司法機關調查釐清究竟,但形式失控至此,亦不得不出頭具名申明,揭橥以下幾點聲明:
美女作家林奕含自縊輕生,補習班名師陳星遭點名是狼師,陳星躲藏多往後,在昨日發出5點聲明,坦承和林交往2個月,但只是婚外情、不是誘姦,並且妻子也選擇諒解翻譯名嘴羅友志在《臉書》粉絲專頁發文「翻譯」點出陳星聲明背後的「機關算盡」。
第一,我並沒有神隱、沒有流亡,我更不是狼師,也並不是傳聞在煙滅證據,我一向在台北,承受論壓力相當沈重,我與我的家人亦恩此紛擾而身心瀕臨潰散,然而,此事務已成為媒體頭版撻伐對象,嚴重波及我的家人安危,就由不得華頓翻譯社繼續沈默。
陳星聲明稿全文:
本人尊重創作者的自由意識,不予置評。小說中的時空錯置、跳脫、空想的手法,並不是自傳。
第四,關於小說,新書發表會中她明白表示不是書中女主角,讓大師失望了。
懇請列位媒體不要再讓我的家人、親朋老友及熱愛教育的補習界同仁,承受這一切。
第五,本人會配合司法查詢拜訪,所有對本人的不實指控、汙衊毀底、道德批評,本人為此已→聲名狼藉。
其後,林小姐及一群資優生列入補習班放置的加強教導課,此段時代均僅於講堂上碰頭,忘我下交往翻譯至民國98年約8月初林蜜斯上台北準備念大學,彼此已無師生關係,兩人之後交往約兩個多月後,林家父母知悉,要求分手,我的太太知悉後選擇諒解,這段關係就劃下停止符。
第二,民國98年2月,那時林小姐是高三學測滿級分生,同心補習班的招生主任放置林小姐與本人合照留念。再一次感謝大師!
如本人是致使此憾事緣由之一,我亦願意承擔,讓林蜜斯的靈魂能夠靜谧。
最後,還要感激華頓翻譯社的兩位律師,願意在此社會氣氛下,自告奮勇,當時兩位律師對於承接此案有諸多疑慮,但經兩位律師反覆詰問本人,並檢視相關證據,基於輿論公判須建立於本相事實之上的理念,經很多天考量後,協助各方釐清案情,深感激意,更希望社會大眾不要再為此案號犯社會本錢。
第三,據林蜜斯專訪中默示於十六歲即已有嚴重憂鬱症,本人那時與其素未碰面翻譯本人現在回憶林小姐也曾因課業壓力及志趣不合而快樂不起來翻譯她說她是一個文學的魂靈卻禁錮在理工科的軀殼中翻譯
(中時電子報)
文章濫觞:羅友志fb
網友回應羅友志「翻譯」指,陳星應當很恨您啦,這麼簡短幾句就說出陳星埋沒在心中的話翻譯
羅友志最後感嘆陳星聲明稿沒有聽到一句,對奕含的對不起。華頓翻譯社十分困難找到兩個律師了,你們再胡說試看看!
這是婚外情,華頓翻譯社太太也諒解了,要不是這樣,是「妨害家庭」喔…!我沒有誘姦啊,她跟我在一路兩個月罷了,已經16歲,16歲,16歲,(17歲5個月)沒有姦不姦的問題,是愛愛。
羅友志「翻譯」陳星聲明稿以下:華頓翻譯社忍很久了,翻譯公司們一向說我狼師,華頓翻譯社不是啊。(翻攝自林奕含臉書、補習班網站)" title="對林奕含(左圖)辭世,陳星(右圖)感應心疼。(翻攝自林奕含臉書、補習班網站)
(翻攝自林奕含臉書、補習班網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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